比特不咬什么狗?
最近,一则“武汉男子苦练犬技 只为报复被比特犬咬伤”的新闻,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。新闻说,武汉的一位张先生,去年8月21日晚在汉施公路上散步时,遭到8条比特犬的撕咬,浑身是伤,脸部咬伤严重,经过两个月治疗,仍留下诸多后遗症。而当张先生的妻子想要去犬主家理论时,却被狠狠虐打。而更过分的是,当张先生一家人在报警后,区公安局铁桥派出所告诉张先生,他的损失可能只能找保险公司赔,而犬主家里很穷,没办法赔付。而张先生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时,找律师咨询后,又被告知“难度太大”。既然这样,那还不如学电影《侏罗纪公园》里的做法,“把他的狗扔到太空去!”
张先生被狗咬伤的事情,虽然发生在武汉,但类似的事情其实早在22年前就发生过在重庆。1993年6月25日,《重庆晚报》曾经专门刊出了“重庆主人控诉 恶犬咬死爱犬还咬人”的新闻,新闻中说,江津市天乡园的周玲女士,才23岁,养的一条“狮子狗”被恶犬咬伤,她还被恶犬咬伤。而大渡口区跳磴镇八沟村一村民的家养黄狗,被恶犬咬伤后哀嚎声一夜未绝,3天之后,村民将这条狗活活饿死了。无独有偶,在这则新闻16年前,也就是1977年2月25日的《重庆晚报》上,还刊出了一则“泸州狗咬人 主冤哭不已”的新闻,新闻说,泸县福集镇一所小学的三名小朋友,被学校隔壁余家狗肉汤火锅店的一条狗咬伤。而该店的余老板却称,他家养的土狗是“看家狗”,并不咬人。
其实,类似“咬人”事件,还有更古老的“史实”。在1918年11月19日的《民国吴县志》上,就有这样的记载:“狼牙健而狠,狗牙羸而毒。”而在更早的明代,徐光启的《农政全书》上也记录“狼好咬人、狗好尿人”。不仅如此,就连我国最早的一部辞书《尔雅》里,也有很多关于狗咬伤的记载:“齧顽曰猘,蹷跗曰狷,狼近曰睒。”其中“狼近曰睒”,解释为狼如果靠得很近,就会咬人。